民法典漏水怎么规定的律师

解析:
在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引发的渗漏现象,进而导致了商品房住宅质量纠纷的法律关系;
其次,若楼上住户在装修房屋或改造管道的过程中,因不当用水行为所引起的渗漏问题,这将构成财产损害方面的侵权法律关系;
再者,如果楼下住户在进行室内装修时,对其楼顶结构造成了损害并因此导致渗漏现象发生,那么这种情况便会形成相邻法律关系;
最后,当房屋经过长时间的使用后,由于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产生的渗漏问题,同样也属于相邻法律关系的范畴。
此外,对于由共用设施和设备引发的渗漏问题,并且这些设施和设备已经超过了维护期限,此时应当适用物业管理纠纷的相关法律关系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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