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强制执行差旅费谁来承担律师

解析:
关于法院异地执行费用的负担问题,通常情况下会由被执行方承担相关责任。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执行费用乃为在执行案件中,应由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缴纳之费用。
若当事人发起对已生效判决、裁定、调节书等的强制执行申请程序,申请费用无需事先由申请人支付,而是待执行程序结束后再行缴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注意: 本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发邮件到邮箱shanchuwenzhang@foxmail.com,工作时间一小时内删除
上一篇:喝了一点酒骑电瓶车撞到人了怎么办
下一篇: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