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公司有什么风险律师

解析:
确实存在一系列潜在风险。
首先,我们必须注意到的是公司的注册资本可能存在虚报或暗中抽逃等违法行为。假如实际情况如上述所说,那么很可能这种公司会在之后遭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严重关注,甚至可能在未来面临法律追责及罚款等严重后果。
其次,公司内部可能存在债务纠纷,以及股权分配上的争议等问题。这其中包括公司是否背负债务、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以及实际控制权归属等关键因素。
最后,变更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遗留问题。例如,如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且股东人数较少(仅为1至2人),那么处理起来相对较为容易;
然而,若公司为合伙企业,股东数量多达4至5人,或者公司性质属于其他类型,那么在办理公司变更手续时就需要特别谨慎。因此,在进行公司变更操作时,务必妥善处理股权、财务信息等重要事项,同时在签署转让合同时,应明确规定公司的转让价格、债务状况等相关条款,并建议由专业律师对章程修订及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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