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离职工资怎么结算律师

解析:
在劳动合同结束之后,若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均主张不再续订合同,则作为雇佣方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所有尚未支付的工资;
然而,若该情况为用人单位首先表示不续签的,则需承担终止合同的经济赔偿责任。
关于劳动合同的结束方式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中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做出了详细规定:
(一)当劳动合同期满时;
(二)在劳动者开始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之际;
(三)当劳动者死亡,或是被法院宣告死亡又或是宣告失踪之时;
(四)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这一特定时期;
(五)在用人单位被判定破产的情况下;
(六)或者是用人单位面临被吊销经营许可证、撤销、裁决解散等严重困境的情况下,劳动合同也会自动终结;
此外,还有其他科学有效的法律条款,如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其它情况。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注意: 本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发邮件到邮箱shanchuwenzhang@foxmail.com,工作时间一小时内删除
上一篇:医疗事故纠纷打官?
下一篇:暂无